1、交通:重庆至丰都,丰都-重庆为空调旅游车(视人数安排车型,2岁以下小孩均需占座)、三峡段为港航局认可的长江三峡专用国内游船;
2、用餐:船餐5正4早(正餐10人一桌、不含酒水);
3、住宿:游船阳台双人标准间(空调、电视、卫生间);
4、景点:丰都鬼城,丰都双桂山、神女溪、三峡大坝;
5、导游:船方中文持证导游服务(导服费:10元/人);导游将在出发前一天下午与客人电话联系,通知出发时间及注意事项;请游客电话保持畅通,若20:00以后仍未接到导游电话的,请游客速与旅行社联系,谢谢!
6、保险:赠送每人一份旅游意外险(游客须提供准确的身份名单,以保险公司承保为准),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
7、儿童:1.2米以下,按儿童操作,只含车餐,其它费用自理,1.2米以上,按成人操作。
1、游客自行出发点至朝天门的往返交通费用。
2、旅游期间(包括自由活动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自由自主消费,如:通讯,娱乐等。
3、因战争,台风,海啸,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4、自选项目:丰都鬼城索道或电瓶车35元/人(必须产生)、丰都双桂山电瓶车20元/人(必须产生)、小三峡+小小三峡280元/人、三峡大坝电瓶车20/人,白帝城180元/人,以及其他个人消费。
一、预定须知
1、由于受季节、水位、航道管制、气候等原因影响,以上行程、景点、时刻、停靠港口仅作参考,请以当日船方通知为准;。
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水情,天气,机械等非人为因素),旅行社可根据《旅游法》合理变更。
3、游客在外出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安全,并带好乘船卡。
4、本活动得到各大景区大力支持,以上价格为优惠打包价格,所含景点及餐自愿放弃费用一概不退。老年和军官证所有景点的优惠已含在销售价格内,不再退取任何费用。
5、三峡提倡绿色长江、环保旅游,船上都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及拖鞋,游客需自备
6、小小三峡如因天气、航道管制等原因不能游览,恕不能退费!
二、温馨提示
1、证件:请携带与订单信息匹配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游船上办理入住手续时将出示该证件,否则无法登船入住,后果自行承担。(未办理身份证的儿童请携带好户口本)
2、衣物根据自己的情况,主要以休闲、轻松的服装为主;因上岸参观时徒步行走的时间较长,我们建议您准备便鞋。
3、卫生防预出发前最好带上平时经常用的感冒和消化系统常用药物。如果身体有什么不适要尽早预防和看医生。
4、电话和传真?长江三峡全线可以使用GMS电话,部分地区可以使用CDMA电话,几乎随时随地您都可以保持和您的家人及朋友的联络。
5、电器和电源基于安全和防火因素考虑,房间内禁止使用自带的电器。
6、船上消费支付当您入住游船后,旅途中,您在船上的一切私人性质的自由自主消费,船上没有POS机,均须现金支付。
7、上岸观光当你登船之前,您会得到一张团队标识卡,上岸游览景点必须佩带此卡,以此作为游览景点的凭据及导游识别本团客人的标志。需要注意的是,您必须记住您导游的电话和乘坐的游轮名称、停靠的码头和游轮在每一个观光点的起航时间,您必须自己在开航前回到游轮。
三、注意事项
1、凡参加旅游团的游客请主动出示合法有效证件(包括老年证,残疾证、军人证等),按景区规定享受相应优惠。若因未出示或使用伪造证件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应由游客自行承担。
2、行程中所列停靠地点为游客在景区外自由活动,导游和游船不推荐自费景点项目,如游客想参加当地景点项目可以自己去景点购买门票,不游览景点的游客可以在船上或者岸上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期间导游不能提供服务,敬请游客谅解。游客在景区或者游船码头购买食品或特产时,需要注意商品的保质期,如要购买熟食品,需注意食品卫生,尽量不购买。
3、景区内可跟随导游游览或自行游览,进入景区人多容易走散,导游在景区内很难跟随每一位游客,所以主要是自己游览,如与导游走散,请在规定时间内回到船上或车上。
4、旅行社郑重提醒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5、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身保管。
6、在旅游行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飞机、火车、轮船延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社会因素、国家政策、战争、瘟疫等)导致行程变更,我社尽力协调。根据实际行程情况,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在保证不降低行程标准的情况下对行程游览顺序进行前后调整。因情况严重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及行程,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由游客自理,减少的费用,本公司全额退还。
7、要求客人遵守该旅游行程,妥善保管有效证件和随身物品。如果客人中途离团,必须向导游做事先书面说明,离团过程中一切责任由客人自行负责,未产生的费用恕不退还。客人自行离船视同自动脱团,客人因脱团发生的误船漏乘及其它安全事故与旅行社及游船无关。自客人脱团起,视同自愿放弃所有游览项目及旅行社综合服务。
8、接待质量以在旅游当地游客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客人务必认真填写,如果在旅行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地接导游协调。如地接导游的协调和处理无法让您满意请及时拨打报名营业点电话,我社会第一时间处理。旅途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单》,(意见单是维护游客权益的重要凭证)我们将以此作为客人对我社旅游接待质量的依据之一,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单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行程中对我社的接待服务或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并在当地及时解决。如在整个行程中都未有对接待质量方面的反映,返程后再提出对接待质量的投诉,且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我社则视为无效投诉。
9、行程内时间仅供参考,实际以轮船航行时间为准;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在保证客人安全以及按预定时间到达终点港的前提下,轮船有权对行程及时间作出合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