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邮轮船票:邮轮4晚住宿、港务费;
2、邮轮上提供的所有免费餐食,邮轮上派对,主题晚会,表演,游戏,比赛等活动;(特别注明收费的除外);邮轮上提供的所有免费娱乐设施;
3、指定岸上观光行程。
1、邮轮服务费:内舱房/海景房/阳台房按照每人每晚 130 港币收取,巴伐利亚内舱房/巴伐利亚阳台房/套房按照每人每晚 150 港币收取;4周岁以下(不含4周岁),免收邮轮服务费;
2、个人所有其他消费(如:付费电话、洗衣、酒店及餐厅酒水、上网等旅游费用包含之外的);
3、邮轮单人房差价:所有舱等加收100%;港务费、邮轮税金及邮轮小费仍按一人收取;
4、离境税1000日币/人(船上缴纳);
5、行程包含内容中未提及的其它费用。指定房型费用、境外旅游意外保险(建议购买)。
预订说明
1、邮轮公司规定,将不接受年龄小于6个月的婴儿登船,以及不接受在邮轮旅行的最后一天孕期达24周的孕妇登船。未超过24周的孕妇报名此行程,请提供医生开具的允许登船的证明。
2、报名时请提供准确的名字(汉字及拼音)、出生日期、性别信息及分房名单。这将影响到您的船票是否有效。
3、18周岁以下游客必须与18周岁以上游客同住一间客舱。且18周岁以下的游客必须由其监护人看护,若因看护不当发生意外,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4、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80 周岁以下的游客需提供3个月内三甲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75周岁以上(含75周岁)、80周岁以下的游客需同时有家属陪同。
5、船上室内区域为无烟区,仅可在指定区域抽烟。船上的室外吸烟区域将明确标识。禁止在客舱和阳台吸烟。违反船上吸烟规定的,将处以相应罚金,并记入您的客舱账户。若多次违反本规定,则船方有权在邮轮旅行结束前要求您上岸,且不予任何退款。在餐厅或剧院中均不得使用电子香烟。
6、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疫情、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罢工、战争等政治因素等),邮轮公司有权更改行程或缩短游览时间等,游客应积极配合并接受对行程的合理调整,在调整过程中发生的额外费用,由游客承担!
7、游客报名后,若遇邮轮公司船票、燃油税、小费等调价,我公司根据实际差额向游客多退少补。
8、游客必须在保证自身健康良好前提下报名参加,若因游客自身疾病及个人过错导致人身意外伤亡,我公司不承担责任。游客因自身原因发生被前往国家拒绝入境等情况,我公司不承担责任。游客擅自在境外离团或滞留不归,责任自负。
10、游客在自行活动期间,若发生人身意外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4、按照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由游客自愿购买,我公司给予提醒并提供便利。
15、船上消费以港币为货币单位,船上提供货币兑换服务,汇率可能略高于国家对外公布的当日汇率。船上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联信用卡,VISA 维萨卡、MASTER 万事达卡、AMEX 美国运通卡等。
16、船上的用餐及娱乐项目绝大部分免费。收费的项目有:特色餐厅(如蜀界火锅餐厅、日式铁板烧、鮨匠鲜寿司等);咖啡厅、酒吧、娱乐厅、大剧院等单独出售的所有饮料;特殊咖啡(如卡布基诺、特浓咖啡等)特色饮品、含酒精类饮料、酒类、可乐、汽水等;私人开销:如卫星电话费、美容美发、按摩SPA、汗蒸、商店购物等;上网费用;娱乐场的筹码;船舱内的迷你酒吧等注明收费的酒水饮料;船舱送餐服务小费;就诊挂号费用、治疗费及药费等所有船方标注需另行收费的项目。
17、船上配备医生和护士,就诊挂号费用、治疗费及药费需额外收取。游客不得携带酒精饮料上船,可以携带由医院开出的药品或针剂。
18、宝山码头地址:宝山区吴淞口宝杨路1号。
产品说明
本产品为独立成团产品。
成团说明
本产品最少成团人数1人,以最少成团人数发团,如报名人数不足最低人数时,已报名的客人须转团或者退团。
温馨提示
若遇不可抗拒因素(如:遇台风等),邮轮公司有权改变行程及缩短景点游览时间,由此所产生的损失我司及邮轮公司概不负责!我社保留根据具体情况更改行程的权利,以上行程仅供参考,请以出发通知行程为准。
关于取消:
支付定金日至开航前 60 天前(含第 60 天)内通知取消,收取 1000 元/人损失;
若在开航前 59 天至 41 天(含第 41 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 20%;
若在开航前 40 天至 28 天(含第 28 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 40%;
若在开航前 27 天至 14 天(含第 14 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 60%;
若在开航前 13 天至 7 天(含第 7 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 80%;
若在开航前 6 天(含第 6 天)内通知取消,或没有在开航时准时出现,或在开航后无论以任何理由放弃旅行的,其必须支付全部团费。
特别提示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坚持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携带常备感冒退烧药,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等健康异常情况,请立即通知团队组织者。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积极配合旅行社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人身安全
(1)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请走人行横道,指示灯绿灯亮时才可通过。注意当地驾驶习惯,如遇靠左行车的国家或地区请注意不要走入逆行道,在过马路时要向右侧观察是否有来车并及时避让;有些城市设有自行车道,行人不可站立或行走在自行车道上。以上情形下,一旦发生事故,责任须由行人承担。
(2)上下车船和飞机、出入地铁等交通工具时,出入商场、酒店、餐厅、景区等场所时请注意在扶梯、台阶处站稳,以免扭伤和摔伤身体。注意特定安全提示,以免受到伤害。
(3)自由活动要结伴而行,尤其是夜间不要单独出行,不要太晚回酒店;外出时要告知领队或导游,不安全的场所不要去;要带好酒店卡片(上有酒店的名称、地址、电话)和紧急联系通讯录,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
(4)遇到地震、台风、火灾、洪水等自然灾害或政治动乱、战乱、突发恐怖事件或意外伤害时,要冷静处理并尽快撤离危险地区。在境外可向中国使(领)馆寻求咨询和协助。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和伤害时,应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要求警方提供保护,并取得警方的书面证明。
(5)如旅游者在当地选择自驾游或乘坐当地私营交通工具,建议客人审慎选择真实、合法和安全的租车公司或交通工具,避免由于车辆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另外,由于各国基础设施状况和交通规则不同,建议游客提前熟悉当地交通规则、做好路线和路况规划;对于一些基础设施较为落后、自然灾害较多的地区和国家,建议游客提前关注道路信息和天气情况,避免疲劳驾驶,绕开风险过高地区,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6)我公司提醒旅游者:出境旅游,特别是海外自助游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警惕各类风险,平安出游,理性出游。
应做好行前准备,关注旅游、外交等有关部门发布的出行提示,了解目的地天气、卫生、交通和社会治安情况,谨慎或暂勿前往恐怖事件频发、政局动荡不稳或发生重大疫情的国家和地区。
出行中旅游者应关注当地天气预报和风险提示,避免在不适宜的恶劣天气开展旅游活动。
要提高安全意识,理性消费,看管好随身物品,遵守当地交通法规,遇突发事件时保持冷静,妥善应对,及时报警。
合理规划出游线路,选择有运营资质的交通工具,谨慎选择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在旅游探奇中盲目追求刺激。
出行前应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保障出游安全。
财物安全
(1)游览时,贵重物品如现金、首饰、银行卡等要随身携带,最好贴身存放,不要放在挎包里,也不要放在行李寄存处、旅游车内或酒店房间;乘坐飞机、火车和游船时,贵重物品不能放在行李箱中托运;入住酒店后,建议将贵重物品存入酒店的保险箱内并设密码,以免遗失。
(2)由于部分国家尤其是欧美国家受经济低迷、失业率高企、难民涌入等因素影响,接连出现恐怖袭击事件以及情节恶劣的偷盗、抢劫、诈骗等行为,更有甚者把中国旅游者视为重点目标。我公司提请游客们避免携带大量现金,尽量避免单独外出,同时时刻保持警惕,在餐厅、商场、酒店大堂、机场等公共场所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不要将物品委托不熟悉的人保管,避免发生盗抢、失窃和被骗事件。
(3)如果发生行李或贵重物品损坏、丢失、被窃、被抢等,须及时报警、报损、报失,妥善保存报警回执,收集购置丢失物品的原始发票等材料,以备我社协助您向有关方面申请理赔。但现金、珠宝首饰、信用卡等不予赔付。
证件安全
(1)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是旅游者在境外唯一有效的身份证明,丢失证照将直接影响到您的旅行。证照、签证、身份证、机车船票及文件等身份证明和凭据,请随身携带或把证照交由领队、导游妥善保管,以避免遗忘、丢失。
(2)出境旅游最好将上述证件复印,一份留在家中,一份连同几张护照相片随身携带,并记下所持护照号码,以备急用。
(3)在整个旅行中,请随身携带我公司发给您的行程及紧急联络通讯录(联系方式详见出游通知书),以防走失时联系。
(4)当地遇到有人检查证件时,不要轻易应允,而应报告导游或领队处理。如导游或领队不在现场,要有礼貌地请对方出示其身份或工作证件,否则拒绝接受检查。
(5)证件一旦遗失或被偷被抢,要立即报告领队并向警方报案,同时请警方出具书面遗失证明。出国或出境游客要向目的地相关机构申请补发签证,向我使(领)馆等机构申请补办旅行证件,并承担因补办证件产生的相关费用。
游览安全
(1)为保证计划行程顺利完成,请遵守团队作息时间,避免因个人迟到、掉队影响全团正常行程,请积极配合领队和导游的工作。在景区内请听从安排,跟随导游和领队游览时,不要远离团队,注意脚下安全。
(2)自由活动期间请结伴而行,避免单独行动。非本公司组织安排的游览活动,旅游者自行承担风险。
(3)我公司郑重提醒旅游者,谨慎参加有一定危险或高危的娱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过山车、驾驶摩托艇、潜水、滑水、滑雪、跳伞、攀岩、探险、赛车、赛马、骑马、滑翔、探险性漂流、热气球、蹦极、冲浪、游泳、出海、泡温泉、蒸桑拿、高空溜索、登山等。上述项目对参加者的身体状况有一定要求,请充分了解活动须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安全规定。不要因为寻求刺激、逞能或心存侥幸,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旅游者应仔细阅读活动说明和景区提示,慎重选择及参与活动。旅游者因参加危险活动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旅行社概不负责。酒后禁止参加有一定危险的娱乐项目。
(4)在参加上述活动中,由于受到降雨、狂风、台风、地震、火山喷发等自然环境和天气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所影响、或因设备故障或项目方操作及管理不善、安全设施水平不高、缺乏中文安全提示等原因,有可能会造成旅游者受伤或死亡等安全事故;同时一旦发生危及生命的事件,由于当地救援条件有限,没有配备救生人员和教练、资源或者资源有限以及地理位置受限,极易导致无法及时送医,错过最佳抢救时间。我公司建议旅游者参加上述危险或高危娱乐项目时,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带救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海拔较高的高原地带或山地,气压低,空气含氧量少,易导致人体缺氧,引起高原反应,请旅游者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兴奋。患有贫血、糖尿病、慢性肺病、较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病及怀孕等旅游者不宜参加高原及高山旅游。
(6)为了保证您的旅途安全,也为了方便导游、领队及时上下车为游客提供服务,请让出汽车的第一排座位。在旅途中系好安全带。尽量避免在车厢内走动或站立,禁止在车内吸烟。请勿将头、手、脚或者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不要向车窗外扔物品,以免伤人。
(7)游览时,请先听导游和领队的讲解和介绍,了解当地的风景民俗,清楚什么是最有纪念意义的,有利于您进行拍照留念。每次下车,请先记清集合地点和时间或地标性建筑。记住所乘汽车的牌照号码、导游和领队的姓名及手机号码。有的城市在游览时需转乘当地的公交车或地铁,要注意紧跟队伍,以免掉队或走失。
(8)雨雪天气从室外进入酒店、餐厅、游览设施时,任何时候出入卫生间时,路面湿滑时,注意防滑。
(9)我公司提示旅游者参加涉水或海上旅游项目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警惕各类风险,平安出游,理性出游,注意以下风险:
时刻关注天气和海况,严格遵守恶劣天气预警及提示,如遇风大浪急等恶劣天气或海滩插有红色警示旗,应遵从警示提醒,切勿冒险出海或进行水上项目,以免发生不测,谨记安全第一。
参加海上项目,要充分考虑自身水性及身体状况,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游玩项目;应当熟知海上项目的安全系数、刺激程度,谨慎参加潜水等水上运动,游玩中务必穿戴好救生衣,听从专业人士指导,高龄或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游客切勿冒险,未成年人参与水上游乐项目必须有家长带领。
自由行游客及选择行程外涉水或海上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的游客,应当选择正规旅行团组,签订正式旅游合同,并重点关注合同中有关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理赔范围和要求;出境游建议出行前购买合适的境外旅行意外保险,谨慎选择旅行项目。
搭乘水上交通工具,务必选择正规经营、报价合理的承运方,谨防低价陷阱,谨慎选择旅行项目。
(10)如遇紧急情况,请保持镇定,及时寻找工作人员或报警求助;境外遇险,可及时报警并向当地使领馆或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中心寻求帮助。
住宿安全
(1)抵达酒店后,请您在前台领取酒店地址名片,外出时随身携带,如果旅游者迷路时,可以按名片提示的电话、地址安全顺利返回酒店。
(2)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安全转移的路线。入住时立即检查房间内设施(卫浴设备、房门及窗户安全锁、遥控器、烟缸、毛巾浴巾等)是否有损坏、缺少、污染。发现问题请联系客房服务人员,及时更换调整,以免退房时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3)在洗浴时请注意防滑,建议提前铺好防滑垫,防止滑倒受伤。
(4)睡前及离店时请确保关闭房间门窗。保管好房卡或钥匙,切勿将房间号告诉陌生人,或邀请陌生人到房间内交谈,以免发生人身和财物安全问题。
饮食和药品安全
(1)旅游期间少吃生食、生海鲜等,不可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忌暴饮暴食,应多喝开水,多吃蔬菜水果,少抽烟,少喝酒。因私自食用不洁食品和海鲜引起的肠胃疾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在旅游目的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发现食物不卫生或者存在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
(3)不要随意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防止不必要的危险。
(4)为防止旅途中水土不服,旅游者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提供的药品。个人常用药品请随身携带。
突发事件
(1)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根据《旅游法》第七十一条相应责任应由公共交通经营者承担责任,旅行社对此不承担责任,但将积极协助您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如遇此情况,请旅游者在候机厅或候车室耐心等待,密切关注航班或火车的信息,听从工作人员和旅行社人员的安排,不要到处乱跑,以免误机或误车。请勿采取拒绝登机、车、船等不当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旅游者承担。
(2)交通事故:当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时,应听从导游及旅行社相关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不要慌张;发生人员伤害时,旅游者应尽力施救或自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避免损失扩大。
(3)突发意外伤害(如动物伤害)或急性病:旅游行程中应提高警惕,远离动物侵袭,避免造成意外伤害。如不慎遭受意外伤害或因个人原因突发急病时,请及时向导游或领队请求援助,到医院就诊,费用由本人支付。如已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请通知旅行社运作人员并保管好相关票据,以便向保险公司申报理赔。
(4)失窃、被抢:当发生财物被盗或遭受抢劫时,请及时联系导游或领队,请求旅行社协助,并向警察局报案,讲明事实经过,将失窃或被抢物品列出清单,保护好现场,保存证据资料,积极配合警察局侦查破案。
(5)不可抗力:行程中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条件、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政变、骚乱、游行等)、流行性疾病暴发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旅游行程或服务标准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会以确保团队安全、减少损失为原则,采取积极补救措施,请旅游者给予配合和谅解,冷静处理并尽快撤离危险地区。在境外可向中国使(领)馆寻求咨询和协助。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退还旅游者。